在愛爾蘭設立公司的新規則 商業中心 愛爾蘭商業專家 每種業務結構都有其自身的優點和缺點,因此在做出決定之前了解每種結構的優點和缺點非常重要。 本出版品僅供一般參考之用,不能涵蓋該主題的所有面向。 在您根據本出版物的內容做出任何決定之前,請先徵求專業意見。 本出版品所包含的資訊並不構成 Wise Payments Limited 或其合作夥伴提供的法律、稅務或其他專業建議。 我們不承擔任何明示或默示的責任,也不保證本出版品內容的準確性、完整性或最新性。 Balázs Bodzási 在演講中解釋說,2013 年《民法典》第五號法案是一項出色的立法,其結構性修改並不合理。 在自動過程中,系統產生自動註冊,註冊請求者收到帶有增強安全電子簽名的通知。 (在自動註冊的情況下,系統自動產生的法院命令仍然存在 - 例如自動註冊活動範圍、公司資料中的付款參考號碼)。 對於自動程序中建立的註冊沒有任何法律補救措施,該註冊立即「合法」。 這可以透過對目前服務於公司流程的軟體伺服器系統進行適當的IT開發來解決。 目前的合約式企業成立文件及附件都不是“智慧表格”,其電子化是透過掃描原始簽署的紙本文件“機械”完成的。 從權宜和效率的角度來看,最優的解決方案顯然是建立一個涵蓋所有法人的統一的中央國家登記制度,但內部根據三大法人類型群體進行區分——充分保障法人的統治。 公司登記 同時,由於物質權利和其他憲法情況的不同,這在可預見的將來無法建立(更不用說為此所需的預算資源數量)。 同時,現有的法人登記制度雖然功能齊全,但內部也存在諸多矛盾,這也是事實,其中最重要的或許就是電子化成果的利用率不高。 因此,我認為到2020年,登記系統的相對近似和電子化可能性的最佳利用可能是基本任務。 民法典另一方面,不允許根據無效但「宣告有效」的合約內容進行結算。 相反,它規定,無論無效合約的內容或其中包含的賠償金額如何,對無償服務的補償都必須達到消除接受不可逆轉服務的一方的不當得利的程度。 讀者可以毫無疑問,本書的寫作是一部嚴肅的著作,其中包括一年半的潛心寫作,更廣泛地說,是十年的賠償法研究工作。 然而,我們希望作者不會放棄他的書,並且像國外領先的手冊一樣,會不時發布更新版本。 即使只是因為工作,這也是合理的,儘管新的 Ptk.在法院根據新民法典作出的第一份賠償裁決公佈之前,該文件及時公佈了他的賠償權利。 因此,本書的內容目前是對司法實務將如何適用新民法典的令人信服且有根據的預測。 然而,如果同時,剛剛被「預言」的司法實踐得到發展,那麼手冊就不能停留在預測的層面。 然而,這部作品已有近半個世紀的歷史,因此在許多方面必然已經過時。 只有當債權人主張其主張時,債務人才能免除支付統一費率催收費用。 該案文還規定,權利人「如果在執行索賠期間藉口拖延,則沒有義務支付固定費率託收費用」。 當護照在照片頁打開時,兩面必須完全可見。 非常重要的是,如果認證副本中哪怕是一小頁的一角或邊緣不小心丟失,整個內容都將被退回。 2、填寫商事法庭給的英文表格、經過公證的英文護照或身分證影本。 更不用說日常公司事務,例如採購產品或管理公司訂閱。 有了線上發票,生活變得更加輕鬆,您可以隨時透過行動應用程式追蹤公司支出。 您可以將您的 Wise 帳戶與 Billingo 發票程式連接,這樣您就可以直接從 Billingo 支付收到的發票。 您也可以授予您的會計師對您的帳戶的特殊權利。 如果您是企業家,那麼您自然會一直在尋找最物有所值的解決方案。 選擇帳戶時,應考慮帳戶維護費、銀行卡費用以及商業交易費用等面向。 相關立法並沒有規定您作為會員必須分享必要的現金和捐款的比例。 可能會發生這樣的情況:你們中的一個只用資產出資,而另一個只用現金出資。 如果同時查看申報區域的所有欄位有助於工作,建議專業使用者切換到緊湊視圖。 緊湊視圖中的選單結構也發生了變化(圖 2)。 鉛筆圖示指示全部顯示哪個選單項目的欄位。 您也可以在給定選單項目下有其他子選單的地方找到標有 圖示的合併點。 在這種情況下,細分中的所有欄位同時可見。 這樣,初級生產者或自營商的所有收入、所有申報線都可以獲得。 如果個人在納稅年度沒有獲得任何收入,或僅獲得不需要申報的收入,則無需提交納稅申報表。 在其他情況下,如果稅款不是由納稅人確定的,則必須透過自我徵稅來確定。 每個納稅人都有責任將所有應稅收入納入其納稅申報表中,包括稅務機關不知道或僅部分了解且因缺乏數據而未在納稅申報表草案中披露的收入。 在自行納稅的框架內,履行報告義務的方法之一是在沒有稅務機關協助的情況下提交納稅申報表,自 2019 年 1 月 7 日起,所有個體納稅人都可以這樣做。 同時,部分經濟生活的變化、部分新的歐盟立法、部分執法實踐中的不確定性和矛盾都證明了採用《民法典》的合理性。 討論會的發言者是司法部副國務秘書 Balázs Bodzási。 許多國際文件規定,兒童在被適當告知後,必須有機會就影響他/她的問題表達意見,並且必須根據他/她的成熟度和判斷力來考慮這一點。 毫無疑問,在選擇契約模型時,這個困境可以在一定範圍內解決,因為偏離模型是不可能的,所以在這個範圍內監管是安全的。 同時,在更複雜的情況下,在需要起草獨特的創始文件的情況下,這個問題仍然沒有改變。 在法院審理的上述案件中,僱員可以索取因工作原因而持有的自衛武器,但該武器的使用與其工作無關。 根據事實,該員工受傷時正在下班休息時間。 沒有為雇主謀取利益,沒有履行工作職責;他的活動與其工作無關,也不是為了完成法律或雇主規定的任務,因此在法律上沒有可能確定雇主的責任。 法院指出,規範下班行為的法律規範了雇主與正式工作人員之間的內部關係,違反該法或有關使用槍支的法律規定均不構成要求雇主遵守該法的依據。 房貸甚至多次易手,而債務人欠同一債權人。 1997年新民​​法典也採用了類似的方法。 在生效之前,市場參與者是否沒有真正利用它是另一個問題。 與宣告合約有效相反,無效法律後果的另一個方向是合約關係的清算,恢復原狀。 民法典根據其規定,完整恢復原狀只能在法律規定的條件下適用於較小的範圍。 一個更困難的問題是是否有必要加強工作的比較性。 筆者選擇了以新民法典這些法律制度為例詳細檢視國外實務的方法。 借鏡其他法律制度(例如可預見性、非累積原則)。 公司設立 對於一本主要面向匈牙利讀者且很大一部分面向執業律師的書來說,這種方法並不令人反感。 但在某些情況下,在分析我國長期存在的賠償法經典法律制度時,它會走得更遠,參考外國(主要是德國和英國)的實踐(例如,關於損害概念,第722頁)。 因此,如果在後續版本中進一步加強比較法律方法,這與本書的性質並不完全不同。 本書的序言不僅記錄了該作品做了什麼和沒有做什麼,還表明了它在作者的個人和職業生活中佔據的位置。 還需要指出的是,該指令制定的條款僅適用於執行私人和公共利益索賠的規則。 然而,它根本不影響會計、關稅和稅法方面,因此它們的解決方案仍然屬於成員國的權限範圍。 在審理該案時,毫無爭議地認定被告對原告及其配偶實施了犯罪。 法院認為,這種行為無論如何都不能被歸類為屬於行政機關範圍內的活動,因為任何經濟公司的活動範圍都不能包括為犯罪提供便利。 此外,被告在接收和轉交原告及其妻子的貨款時並沒有表現出應有的謹慎態度,其行為已被認定為詐欺罪。 然而今天,民間國家組織已經形成並穩定下來,並不絕對需要法院解決。 國家行政方案的支持者主要指的是,目前大部分監督不是由法官進行,而是由司法行政人員進行,因此這項活動不一定需要法官的配合。 權利人是否可以要求賠償利潤損失,是一個有爭議的問題。 多數意見認為,避險合約的目的正是為了讓受益人獲得基於原合約的預期利潤,因此除原合約與對價之間的差額外,受益人無權要求賠償損失的利潤套期保值合約的條款。 [41]但是,權利人因合約終止而損失了基於購買(訂購)數量的價格折扣的,可以進行不同的評估。 公司設立 在這種情況下,除了避險合約造成的損害之外,還可以賠償因價格折扣損失而造成的損害。 [42]也可以補償因避險契約的訂定而導致受益人未能完成進一步交易而造成的額外損失。 除了保險合約造成的損失之外,權利方所造成的損失(被遺忘的利潤)應在可預見的範圍內得到賠償。 有觀點認為,對於買方自行生產而非賣方交付的貨物的情況,也可以類推套期保值合約規則。 作者正確地認為這是一種違反法律的做法,並拒絕接受法院不應在此類案件中判給損害賠償金的觀點(第 840 頁)。 如果我們留在成文管轄範圍內(因此我們忽略先例法和習慣法),法律規範就是法律規範,因為它對社會成員具有約束力。 因此,法律規範——讓我們將其與國際私法的解釋放在一邊,因為我們不是在談論法律衝突法——它必然是一種命令,即法律實體有義務遵守的強制性行為規則。 會計師事務所 這在公法中是不言而喻的,而且在私法的非契約部分,參見物權法或繼承法,或關於自然人法律地位的規定。 只有在法律授權的情況下(否則例外),才可以偏離這些規定。 正如我們所看到的,該指令不包含徵收成本統一費率的會計和稅收規則。 根據您的企業類型和所在地,您可能需要申報州稅和地方稅。 研究您的特定業務和地點的稅務要求以確保合規性非常重要。 一旦您選擇了您的業務結構,下一步就是向州註冊。 此過程涉及向相應的國家機構提交必要的文件。 文件通常包括企業的名稱、地址和所有權資訊。 根據所在州的不同,可能還有其他要求,例如取得營業執照或許可證。 您只能以股份公司的形式進行某些業務活動,例如鐵路運輸或提供金融服務。 如果您的活動不屬於這些類別,那麼在大多數情況下您應該建立 Bt 或 Kft。 成立公司的成本主要取決於公司形式,以及您選擇簡化公司成立還是傳統程序。 如果您要在匈牙利成立公司,您可以考慮獨資企業、有限合夥、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公司。 同時,公司可以排除轉讓,但在這種情況下,必須考慮法定繼承人,即成員或公司「贖回」業務部分的規則也必須記錄在公司中合約。 民法典另一方面,根據該法律草案的理由,其重新措辭的條款「根據繼承法的規則,根據ipso iure繼承順序的原則和最終措施規則」從公司撤回排除繼承轉讓的權利。 根據新規則和民法典,業務部分肯定會轉移。 為公司成員提供在合夥協議中提名人員的機會,在繼承的情況下,這些人員可以在法定期限內從繼承人處贖回(「收購」)業務份額。 該規定在透過法定繼承終止法人實體成員的情況下遵循相同的邏輯,公司可以授權其優先的人員贖回法定繼承人的業務份額,而不是排除法定繼承。 該條例實質上將適用於自然人的示範規則也擴展到了法人實體)。 對此我們可以補充一點,在國際實務中,允許法人實體普遍例外的主要規則是完全未知的。 《民法典》、《公民法典》和《荷蘭民法典》都沒有這樣的規定,後者在很大程度上被認為是新民法典的範本,而且在近幾十年來制定的新民法典中也沒有這樣的規定。 參見巴西、俄羅斯、羅馬尼亞或捷克民法典。 在公司法中,在國際實踐中,一般處置性最多以純粹的合約形式出現(kkt.、bt.,較少見的是kft.),據我所知,它並沒有在股份公司的監管中應用。 — 補充一下,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後,國際公司法並沒有放鬆,也沒有轉向可處置性,而是變得更加嚴格,強制力加強。 在匈牙利移植該指令時,匈牙利立法者也考慮了作為客觀基礎的製度支付徵收成本統一費率的義務。 如果公司有多個所有者,則值得選擇傳統解決方案並自訂合約。 簡化公司註冊是指公司的成立文件是根據合約樣本製定的,合約文本不能更改。 如果是紙本申請,您必須掃描完整的文檔,然後使用 e-Szignó 對其進行電子簽名和時間戳記。 您必須將電子費用支付證明附在申請表、文件中,然後透過電子郵件發送至主管縣公司法院。 台北會計師 在匈牙利,成立股份公司的情況很少見,但對於某些活動是強制性的,例如鐵路運輸和提供金融服務。 有限責任公司有封閉式和開放式兩種類型,但只能成立有限責任公司。 如果您想將公司帶到股票市場,即發行公眾股,您可以轉換為有限公司。 關於善意地相信無效合約存在的當事人以外的第三人的損害賠償請求,《民法典》。 本質上,它規定了與 1959 年《民法典》相同的責任。 1959年民法典第 237 條第 (2) 款規定,如果合約訂立前存在的情況無法恢復,法院宣布合約在作出決定之前有效,並規定償還可能剩餘的服務未付。 新民法典另一方面,如果合約不能被宣告有效,且合約簽訂前存在的情況不能本質上恢復,那麼作為附屬法律後果,法院可以下令對未補償的服務價值進行金錢賠償。 在關於合約的第三個主題中,巴拉茲·博扎西(Balázs Bodzási)強調,有必要重新將書面履約要求視為中斷時效的法規。 即使基於上述粗略的列舉,令人震驚的是,缺乏一本全面的著作來分析現行匈牙利賠償法的所有問題,不僅從理論或實踐的角度,而且同時從兩個角度分析。 阿達姆‧富格林斯基 (Ádám Fuglinszky) 的著作《賠償法》填補了這一空缺。 第二個主題是關於獨立留置權制度的重新規制,這引起了陪審者和評論者之間最大的爭論。 有些人表示贊成維持現行規定(例如,Péter Gárdos),有些人則呼籲重新建立獨立的留置權(主要是銀行律師)。 信用擔保登記冊取代了先前公證人的留置權登記冊,尤其引起爭議。 抵押貸款糾紛清楚地表明了傳統德國法律方式與英美法律方式之間的差異。 銀行實務在這方面的困難主要由共同指稱者埃里克·蘭德格拉夫(Erik 設立公司 Landgraf)解釋。 第五部分分析了損害的概念、構成要件以及損害賠償的數額,第六部分談了賠償方式,分別分析了收入替代和維持年金、應得賠償和賠償時效。 最後,第七部分介紹了損害賠償金,即取代非金錢損害賠償金的新法律制度。 在此,作者探討了法院如何處理瑣碎案件的懸而未決的問題,即當個人權利受到侵犯但其分量可以忽略不計時。 該指令的一項備受爭議的條款也是債權人有權在沒有任何附加條件的情況下獲得統一費率催收費用的條款。 這意味著即使沒有單獨的付款通知,債權人也有權獲得這四十歐元。 因此,無論在法庭內或法庭外都可以主張徵收費用統一費率。 在他那個時代,經常發生這樣的情況:家庭成員或其他人照顧遺囑人,而遺囑人沒有與他簽訂贍養或繼承合同,或者遺囑人沒有定期支付其服務費用。 首先值得注意的是,在調查的同時,2015年1月1日非營利組織和預算機構的登記工作取得了重大進展。 對於協會和基金會的註冊,經過幾年的推遲,終於引入了強制性的電子程序,並開闢了基於示範文件的簡化註冊程序的可能性。 隨著《公共財政法》的修訂,預算機構之間也引入了示範文件(《公共財政法》第 會計 8/A 條)。 此外,自2015年1月1日起,預算機構也透過在譜系登記冊中登記(雖然不是在法院,但仍在匈牙利國庫)取得法人資格,並透過從譜系登記冊中刪除而失去法人資格。 需要強調的是,保險合約是一種計算賠償的方法,而不是一種獨立的責任形式。 因此,債權人既是《維也納購買協議》[7],也是《民法典》[8]您可以據此對自己的違約行為進行抗辯,一旦抗辯成功,您也不會根據保障合約的規則承擔賠償責任。 儘管新民法典的頒布已是不爭的事實其對避險契約的規定是基於《維也納採購協定》的相關規定,兩個規定之間有顯著差異。